每次提到GMV,笔者都要强调它不是GAAP指标,而是PR指标,原因有四:
第一,统计口径不同,企业GMV之间可比性很弱。2018年京东、拼多多披露的GMV分别是1.68万亿和4716亿,这并不能得到京东电商平台成交规模是拼多多3.5倍这个结论。
第二,审计师无法核查。黄铮说2018年GMV是4716亿,审计师能黑进拼多多后台?即便黑进去也统计不出来。
第三,采用平台模式的电商,第三方卖家有刷单蒙骗消费者的动机,而平台也有刷单蒙骗投资人的动机。就好比学生想作弊,监考的又是任课老师、奖金与学生成绩挂钩,考场“全封闭”,外人无法“窥探”……这样考出的成绩价值为零;
第四,企业可自行改变GMV统计口径及披露方式,以及否披露季度数据、是否分类披露等事项,令GMV纵向比较价值大打折扣。京东从2017年Q3开始改变统计口径。新口径披露Q2的GMV是3353亿,比Q2季报按旧口径披露的金额高1035亿,“增幅”达44.6%!多出的1000个亿还不知道是自营还是第三方卖家。
就这么个“破数”,越是不咋样的公司越喜欢玩,拼多多玩得最“溜”。
今天的《财报透露的真相》,作者就通过财报,带着各位来揭穿拼多多的“画皮”。